(這是第二篇為了慶祝而寫的文)
(第一篇:規則還是要遵守的,至少要想辦法別被抓出來:http://petershek.blogspot.com/2010/09/blog-post.html)
(第三篇:(對著apple的高價電子玩具) 這傢伙到底真正會做什麼的?:http://petershek.blogspot.com/2010/09/apple.html)
先說好:撰寫此文的目的並非勵志
在下在上中化課的時候,說子女要應該孝順父母的時候,一直都沒不對頭的感覺
但這沒不對頭感覺截至在想到這文的想法之前
而要孝順父母的原因,則因為父母有成就生命的恩惠
(有錯勞煩指出)
說得順暢一點的話,就是因為"父母創造了子女,所以子女便要孝順父母"
父母養育子女成人很辛苦,所以便要孝順他們了
但如果把父母換成上帝的話,其實也沒不妥的地方
(因為上帝創造人類,所以人類便要侍奉上帝)
"父母創造了子女,所以子女便要孝順父母",這在倫理上似乎很正確
父母負責創造,子女則是在服侍創造者,這就是整套想法
不過有沒有想過子女與父母之間的互動並不對等?
創造所投入的精力,豈能和服侍所投入的精力相提並論?
"所以作為子女,便要更孝順父母了" 那到底要服侍得有多周到,才算是對等?
其實這是怎樣都算不清的,若然是糾纏在創造和孝順之間的話
這正如只有創造"兩個生命"的喜悅,(理論上)才算是能較創造"一個生命的"喜悅為大
和其他沒關的東西比較的話,孰是孰非實在很難才可以說準
所以,如果要是對等的話,不妨便再創造另外的生命出來吧
守喪三年的目的,也只不過是要感謝父母養育之恩吧,那就不如把守喪三年改成要養育新生命吧
把父母養育新生命當中所經過的艱辛、困難都經歷一遍,才能算是有真正意義的行動
什麼要父母在睡覺前要扇涼蓆子等等的規則,或者都只不過是滿足慾望所設下的規定而已
轉一轉說法,就是如果各位在父母的養育中,度過了美好的童年的話
那就當各位他日成為父母後,也要給你們的子女一個美好童年
對在下來說,把父母之恩,報在下一代身上,這才算是真正的薪火相傳
如果是報在上一代的話,人一死,便什麼都沒有了
施恩莫望報,應該是除了誠實、正直、守信外的另一個最重要的品德之一
但在下還是理解報恩於上一代的重要性的
(這文開首提及的上帝,不是隨便寫上的)
(因為這暗示了在下的其中一套宗教觀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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